在古代,蒙古族不論貴族婦女,還是貧苦的婦女,都學習掌握刺繡。
蒙古族姑娘從小就學習刺繡,掌握家中各種針線活兒的技能,當然這種學習是沒有專門的學校和教師指導的,主要是從母親熟練的針線、刺繡中得到啟發和培養的。少女從十來歲就開始學習刺繡,開始時繡各種荷包、襪底,到十五六歲掌握了一定刺繡方法后就開始繡各種花鞋、馬海靴等,同時可以剪裁各種衣服,有些聰明能干的姑娘不滿足于從母親那里學到的刺繡技巧,就去求教于本村的一些巧繡能手,稱她們為姐姐,從她那里耐心地學習各種高超的刺繡技巧,并縫制各種衣帽等,學習繡各種套袖、衣襟、耳套的制作方法,在各種不同的底布上刺繡各種花卉,鳥獸,以及各種自己所喜歡的圖案。有些姑娘因刺繡的優美而得到周圍人們的稱贊,同時引起其它姑娘們的羨慕。蒙古族自己所用的衣帽、花鞋、靴子、針扎、碗袋、枕套、鞍具、門簾等所有生活用品都是用自己的手精心地設計和刺繡出來的,所以蒙古族姑娘和婦女家庭刺繡和針線活兒的勞動量是十分繁重的。
在古代的蒙古社會中是不出售各種衣帽等生活用品的,各種用品和刺繡品全部由每個家庭中的婦女來擔負,因為自己做的是根據使用對象和身體情況不同而制做的。家中女兒到十七八歲或二十歲,刺繡的能力達到比較熟練的時候,在進一步學習刺繡的同時,還要進行家教,在出嫁前都要給婆家的每一個人做一雙“斯布登高吐拉”,這種“斯布登高吐拉”就是從娘家帶給婆家全家的見面禮,從一般家庭看也得做五十幾雙鞋和靴子,特別是給新郎做的靴子就要更加細心,其造型和圖案的花紋也十分講究,刺繡的技巧也十分精細,同時還要給新郎精心刺繡八個飄帶的煙荷包,這些都是在出嫁前趕制的。
在圖案運用上也有各自的特點,每個民族往往因為自己的風俗習慣而予某種特定的花卉與紋樣以特殊的意義,并因此而產生特殊的情趣。蒙古族在繡花時常常選擇自己喜歡的犄紋,各種盤腸圖案,杏花、牡丹、江西蠟、荷花、桃花,魚、馬、鹿、蝴蝶和鳥類以及萬型圖案等等。有些比較講究的家庭還要繡帳幕,苫被單,有的地區姑娘出嫁時穿綠色的花鞋,以象征草原的興旺。
蒙古族民間刺繡常用以下幾種表現方法:
(1)、夸張的方法:為了加強裝飾效果;常常用夸張的手法。如繡雙駝或牛羊往往抓住其主要特征加以夸張,而對其四肢用省略的方法進行處理,采用卷草紋美化裝飾,對其主要部分和引起美感的主要方面進行夸張,使人看了駱駝和牛羊的形象更突出,不失其主要特征,給人以更強的美感。
(2)、對比的方法:在刺繡的過程中,還經常使用對比的手法,如大與小,多與少,方與圓,曲與直,疏與密,虛與實,粗與細等等,花與花對比突出其主花,葉與葉之間突出其主葉。蒙古族刺繡中很喜歡對比每的應用,紅花綠葉,采用退暈法的方法起到了減弱色相、純度的作用,形成逐漸過渡的效果,這樣處理顯得對比強烈而不刺激。
(3)、概括的方法:在設計一件刺繡品時對大自然的各種花草、蝴蝶、鳥獸等都要進行詳細的觀察,然后用很簡練的手法畫出來,這就需要取舍概括,取舍概括不是把物象簡單化,而是在透徹地理解規律的基礎上,按著美的感受提煉升華。使人看了不是象大自然花卉那樣繁雜,而把那些繁雜的花卉加以規整化,把美麗多姿的蝴蝶經常用交叉圖案或盤腸的變形圖案美化,取其外形,刺繡出十分美麗的蝴蝶。
(4)、添加的方法:添加的方法就是在繡花中常用的花中套花,葉中套花的手法,常見到的許多鳥形和馬形荷包內又用各種花卉添加美化。